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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学院  时间:2021-09-07 18:43:33  浏览:

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校教务〔2021〕56号)(见附件1),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遴选工作小组

长:孙长军

副组长:刘刚、胡墨

成  员:安华林、汪东发、毛家武、邓建、阎怀兰

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组织动员、资格审查、综合成绩评定等具体工作。遴选工作小组设置秘书,由负责学籍工作的教务员和推免生所在年级的辅导员担任。

二、成立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孙长军

成员:安华林、汪东发、毛家武、邓建、阎怀兰

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相关成果的审核答辩工作。

、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推免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必修及限选课程无不及格、缺考或取消考试资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0。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具有较高的外语应用能力和水平。大学英语四级笔试成绩达到480分(710分制)及以上,或六级笔试成绩达到425分(710分制)及以上。以其他语种作为公共外语的,外语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0及以上。

(二)优先条件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的,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副教授)联名推荐,可优先选拔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在“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全国赛中,以广东海洋大学为第一单位,获得与学业相关的最高等级奖的团队前6名本科生成员,或第二等级奖的团队前3名本科生成员,或第三等级奖的团队前2名本科生成员。

、综合成绩评定办法

综合成绩由课程成绩、创新创业成绩和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现成绩组成,各单项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创新创业成绩×10%+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现成绩×10%。学院(专业)根据学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推荐名单(以上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时,课程成绩高的优先选拔。  

(一)课程成绩  

课程成绩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即以学生成绩单中显示的平均学分绩点为准,换算为相应分数,作为学生的课程成绩,具体对应关系按《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二)创新创业成绩  

创新创业成绩由与学业相关且以广东海洋大学为第一单位的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发表论著和专利三类成绩组成(各类只取一项代表作)。

1.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获奖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

该项分为Ⅰ、Ⅱ、Ⅲ类,Ⅰ类只限“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三项比赛;Ⅱ类为政府部门、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学科竞赛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列入《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的学科竞赛项目(见附件2);Ⅲ类为行业协会主办的学科竞赛项目。  

Ⅰ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一的学生加分标准如下:

级别

最高等级奖

第二等级奖

第三等级奖

第四等级奖

国家级

优先推荐

优先推荐

优先推荐

40

省级

40

25

15

10

市(校)级

15

10

6

4

获国家级奖励但未达优先推荐条件按20分/人计。

Ⅱ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一的学生加分标准如下:

级别

最高等级奖

第二等级奖

第三等级奖

第四等级奖

国家级

40

25

15

10

省级

25

15

10

6

市(校)级

10

6

4

2

Ⅲ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一的学生加分标准如下:

级别

最高等级奖

第二等级奖

第三等级奖

第四等级奖

国家级

20

12

7

5

省级

12

7

5

3

市(校)级

5

3

2

1

各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二至第五的学生分数分别=排名第一分数×0.6、0.5、0.4、0.3。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励,不重复计分。对主办单位类别有疑义的,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鉴定,从严把握。  

2.发表论著(必须见刊,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

作者排名第一,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如在SSCI、A&HCI、ISSHP、CSSCI、CSSCI扩展版等权威期刊发表文章的)计50分/人/篇,在其他出版社出版专著或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如在北大核心等核心期刊发表文章的)计30分/人/篇,在一般公开刊物(出版周期为旬刊、周刊及以下的刊物不计分)发表学术文章的计10分/人/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国家重要报纸上发表学术性和评论性文章的计30分/人/篇。作者排名第二、第三的得分依次为排名第一的三分之一、六分之一。  

3.专利。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计30分,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登记著作权计10分。排名第二、第三的得分依次为排名第一的三分之一、六分之一。  

以上创新创业成果未提及的获奖等次及排名均不计分。

(三)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现成绩

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该项成绩基础分为60分。参军入伍后退役学生参加推免生选拔者,获市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奖项者,被授予“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省级及以上“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可分别加20分。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服务时长在100小时以上加2分,300小时以上加4分(志愿服务时长以志愿平台统计数据为准)。

、推免名额

推免名额以学校每年的下达数据为准。以推免生所在年级的每两个班级为1个计算单位,若学校下达推免名额的数量大于或等于学院计算单位的总数,学院按各专业的计算单位的数量将名额分配至各专业。若学校下达推免名额的数量小于学院计算单位的总数,则学院无法将名额分配至各专业,基于公平公正、择优推免的原则,将不分专业进行推免生遴选。

根据校教务〔2021〕56号文中“学校免试推荐名额总数的60%按各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分配,40%向优势学科(博士学位点、硕士学位点)、一流专业等倾斜”的精神,学院因省级一流专业获得的政策倾斜性名额,分配给汉语言文学专业。学院完成综合成绩排名后,非政策性倾斜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推荐;政策倾斜性名额分配给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若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无符合条件者,则视为非政策性倾斜名额使用。

遴选程序

(一)学院向全体应届毕业学生公布学校和学院的推免遴选工作文件和通知。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本年级的辅导员提交申请材料。学生须严格按照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通知中的要求提交材料,不按要求提交材料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学院根据学校文件及本学院实施细则,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审核鉴定和综合评定。

1.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的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2.学院专家审核小组组织本科阶段在核心或权威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Ⅰ类竞赛(全国赛)并获得第四等级奖以上奖励的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在推免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示。

3.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4.符合优先条件的学生数多于学院推荐名额时,由学院通过答辩确定排名顺序,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筹全校名额择优确定。

(四)学院遴选工作小组根据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定情况,原则上按分配名额的1.5至2倍确定推免生名单并予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各项成绩及备选顺序,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免生初选名单、《申请表》、学生前三学年成绩单、获奖证明材料等于规定日期前报送教务处。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须认真阅读《广东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校教务〔2021〕56号)。

(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认真完成相应后续环节直至顺利入学。所有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学院不进行本科就业推荐。

(四)推免生遴选工作咨询机构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联系人为推免生所在年级的辅导员。

(五)本细则的未尽事宜,以《广东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校教务〔2021〕56号)为准。

(六)本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广东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1年7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