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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时间:2024-08-30 09:34:21  浏览:

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务〔2024〕70号)(见附件1),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邓建

成员:刘刚、胡墨、毛家武、黎海情、邱天、陈虹虹

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组织动员、资格审查、综合成绩评定等具体工作。遴选工作小组设置秘书,由负责推免、学籍工作的教务员和推免生所在年级的辅导员担任。

二、成立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邓建

成员:安华林、毛家武、阎怀兰、刘刚、张伟、董国华

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相关成果的审核答辩工作。

三、资格条件

按校教务〔2024〕70号文第三章执行,学院不作另行规定。

四、综合成绩评定办法

(一)按校教务〔2024〕70号文第三章执行,其中第十条第(二)款中“学院认为有重要影响的其他竞赛项目”指全国大学生文学作品大赛、全国汉语国际教育综合技能大赛、全国商务秘书职业技能大赛、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学院奖和全国大学生新媒体创意大赛;“计算机软件登记著作权”经专家审核小组鉴定具有专业直接相关性、本人有原创性贡献方计分,专家审核小组认为必要时可组织答辩。

(二)《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见附件2,《广东省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见附件3。

五、名额分配

推免名额以学校每年的下达数据为准。根据校教务〔2024〕70号文中“学校免试推荐名额总数的60%按各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分配,40%向优势学科(博士学位点、硕士学位点)、一流专业等倾斜”的精神,各专业的名额分配原则如下:

(一)以推免生所在年级的每两个班级为1个计算单位,若学校下达推免名额的数量(不含学院因硕士学位点、一流专业获得的政策倾斜性名额)大于或等于学院计算单位的总数,学院按各专业的计算单位的数量将名额分配至各专业。若学校下达推免名额的数量小于学院计算单位的总数,则学院无法将名额分配至各专业,基于公平公正、择优推免的原则,将不分专业进行推免生遴选。

(二)学院因“新闻与传播”专硕点获得的政策倾斜性名额,分配给新闻学专业和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因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获得的政策倾斜性名额,分配给汉语言文学专业。学院完成综合成绩排名后,非政策性倾斜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推荐;政策倾斜性名额分配给相关专业的学生,若相关专业的学生无符合条件者,则作为非政策倾斜性名额使用。

六、遴选程序

(一)学院向全体应届毕业学生公布学校和学院的推免遴选工作文件和通知。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本年级的辅导员提交申请材料。学生须严格按照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通知中的要求提交材料,不按要求提交材料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学院根据校教务〔2024〕70号文第五章第十六条及本实施细则,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审核鉴定和综合评定。

(四)学院遴选工作小组根据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定情况,按分配名额的1.2倍确定推免生名单并予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各项成绩及备选顺序,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免生初选名单、申请表、学生前三学年成绩单、获奖证明材料等于规定日期前报送教务处。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须认真阅读本细则的附件。

(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认真完成相应后续环节直至顺利入学。所有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学院不进行本科就业推荐。

(四)推免生遴选工作咨询机构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联系人为推免生所在年级的辅导员。

(五)本细则的未尽事宜,以校教务〔2024〕70文号文为准。

(六)本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务〔2024〕70号)

附件2:《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暂缺,根据每年度最新情况发布)

附件3:《广东省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暂缺,根据每年度最新情况发布)

广东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