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者:学院  时间:2020-07-02 11:06:20  浏览:

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遴选工作,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务〔2017〕71号)和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长:孙长军

副组长:刘刚、胡墨

成 员:安华林、汪东发、毛家武、邓建

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解释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实施办法和学院推免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遴选工作小组成员的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学院的推免生资格时,该成员须回避推免遴选工作。

二、推免名额

推免名额以每年学校的分配数据为准。若推免名额小于学院专业总数,则学院无法将具体名额分配至各专业。基于公平公正、择优推免的原则,学院将不分专业进行遴选推荐。

三、资格条件

按照《广东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务〔2017〕7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含课程成绩、创新创业表现、思想道德与操行表现。三者所占权重分别为60%、30%、10%。

五、推荐程序

(一)学院向全体应届毕业学生公布学校和学院的推免遴选工作管理及实施办法。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本年级的学生辅导员提交以下材料:《广东海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推免生科技创新竞赛获奖名单》、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佐证材料、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佐证材料以及符合优先条件的有关佐证材料。学生须严格按照学校推免工作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申请材料,逾期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的推免工作通知要求,审核申报材料,确定并公示推免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推免生名单及其申请材料报送教务处。

六、注意事项

(一)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二)所有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学院不进行本科就业推荐。

(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认真完成相应后续环节直至顺利入学,否则学校将其失信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四)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须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若被发现在推免生遴选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已录取者,将通知招生单位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若本办法与上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广东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19年9月6日